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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澄清一個地方,就是梁武帝不是用皇帝的身份讓僧人吃素的,
而是他以信佛的教徒、用皇帝的身份依照佛經來命令出家不能吃肉的。
 
 
梁武帝即位後積極推廣《斷酒肉文》和《梵網經》,憑藉政治力量,終於成功推行了佛教的全面素食。 自此以後,素食就成為了中國佛教的特色。

梁武帝素食《斷酒肉文》 《梵網經》

中國佛教的全面素食,最初是源自梁武帝以世俗的政治力量「制斷酒肉」。事實上,當時佛教律典中,素食是找不到根據的。於《斷酒肉文》推行的製斷酒肉政策受到質疑之後,來年梁武帝開始大力推廣載有斷肉戒條的《梵網經》菩薩戒。 雖然在這個過程中《梵網經》與「律中無斷肉事」的說法有些矛盾,但是這個問題似乎並沒有人注意。經過梁武帝的積極努力,終於成功推行了佛教的全面素食。自此以後,素食就成為了中國佛教的特色。 

一、梁武帝「斷酒肉文」形成的背景在梁武帝時,寺院與僧侶人數達到最高峰,建康附近就有佛寺五百餘所,皆極為宏偉壯麗。 僧尼十餘萬,也都有豐沃的資產。但是道人又庇護一般平民,尼師收養平民的女子,都未編入政府的戶籍內,使天下納賦稅、服勞役的戶口幾乎損失一半。
 
僧尼大都奢侈放逸,未能遵行佛法,非但不能弘揚佛教,反而敗壞世俗、傷害正法。 郭祖深建議「僧尼皆令蔬食」,寺院僧伽、徒眾若無佛法的行持,則四十歲以下令其還俗歸農。如此,則正法興盛而風俗亦良善。
 
不然「恐方來處處成寺,家家剃落,尺土一人,非複國有。」郭祖深上封事約在普通三年(522)與「斷酒肉文」的年代(518-523)相近,其所言之佛寺與僧尼人數也相近於上述 「辯正論」所做的統計。因此,他對佛教弊病的觀察也大體可信。武帝對於郭氏輿襯上書非但未予責罪,反而「嘉其正直」,擢升官職。 郭氏封事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僧尼皆令蔬食」,提出徹底改革僧伽的關鍵性辦法。

《斷酒肉文》的內容,記載了武帝親自主持的二次製斷酒肉法會和武帝與週舍論斷酒肉的五道敕文。
 
第一次會議是於農曆5月22日五更,唱點召集了當時的大德僧尼1448人,次日(23日)於華林園華林殿舉行製斷酒肉會議。七天后的29日招開第二次製斷酒肉法會。 這次會議是因為第一次(23日)法會後,僧眾仍有不服武帝之製而起。 第二次(29日)會議共敕請義學僧尼292人,於華林華光殿舉行。當日晚間,武帝繼續與週舍論說斷酒肉事而完成五道敕文。
 
唐釋道宣(596-667)的《廣弘明集》卷二六《慈濟篇》收有梁武帝的《斷酒肉文》。 記錄武帝為「斷酒肉」問題。這兩次法會與五首敕文有其淵源甚廣的歷史背景,呈現出武帝當時的僧伽弊病而展開的改革活動。
 
從武帝的 斷酒肉論義」,即道澄法師所宣唱的「斷肉之文」中,得到「食肉者斷大慈種義」的解釋: 
《大般涅槃經》言:食肉者斷大慈種。何謂斷大慈種,凡大慈者皆令一切眾生同得安樂。 若食肉者,一切眾生皆為怨對,同不安樂。  ……若食肉者障菩提心,無有菩薩法。  ……以無菩薩法故,無四無量心。無四無量心故,無有大慈大悲。以是因緣,佛子不續。所以經言:食肉者斷大慈種。

第一次會議,梁武帝與僧眾共同立誓,約定斷食酒肉,並說若自己違犯約定,將受極大惡報,如果僧眾違犯,則梁武帝將依《涅槃經》的規定命其還俗,之後將再以王法驅策此人。
 
第二次會議,梁武帝與僧眾討論的重點,主要有三個:(一)為何經典中有斷肉的規定,而律典中沒有? 結果沒有答案。 (二)買肉應犯 「疑為己殺」之過失,僧辯達: 買者做買 自死肉」想,所以沒有違犯。 三)懺悔食肉後若再犯,應如何處理? 法龐回答:知慚愧!

說明梁武帝雖依據《大般涅槃經》、《楞伽經》等之斷肉經文,卻因並無實際的律典明文,所以無法解釋清楚關於佛教禁食肉的道理。 其實個人比較好奇的是,佛教究竟是信佛祖還是信梁武帝呢?雖然在漢朝就有吃素的習慣但一直沒有普遍,直到梁武帝才有全面性的拓展。
 
在梁武帝前一般僧人都是化緣而食,什麼都吃什麼都不挑,因為民眾施捨的東西什麼都有所以沒有這個習俗,個人覺得吃素也只是個習慣,如果真想吃素,青菜白瓜才見真味,何來素肉素雞素魚等等加工品。這也只是一個宗教習慣而已,並不會因為吃素得到什麼救贖,所以勸某些長輩不要以為吃素有什麼善行,頂多就是比較健康。
 
 
 
 
 
作者:梁武帝蕭衍。
 
 
 
弟子蕭衍,敬白諸大德僧尼、諸義學僧尼、諸寺三官:夫匡正佛法,是黑衣人事,乃非弟子白衣所急。但經教亦云:佛法寄囑人王。是以弟子不得無言。今日諸僧尼開意聽受,勿生疑閉,內懷忿異。
 
凡出家人,所以異於外道者,正以信因、信果、信經所明、信是佛說。經言:「行十惡者,受於惡報。行十善者,受於善報。」此是經教大意。如是,若出家人猶嗜飲酒、啖食魚肉,是則為行同於外道,而復不及。何謂同於外道?外道執斷常見,無因無果,無施無報。今佛弟子甘酒嗜肉,不畏罪因,不畏苦果,即是不信因、不信果,與無施無報者復何以異?此事與外道見同,而有不及外道。是何?外道各信其師,師所言是,弟子言是;師所言非,弟子言非。《涅槃經》言:「迦葉,我今日制諸弟子不得食一切肉。」而今出家人猶自啖肉。戒律言:「飲酒犯波夜提。」猶自飲酒,無所疑難。此事違於師教,一不及外道。
 
又外道雖復邪僻,持牛狗戒,既受戒已,后必不犯。今出家人既受戒已,輕於毀犯,是二不及外道。
又外道雖復五熱炙身,投淵赴火,窮諸苦行,未必皆啖食眾生。今出家人啖食魚肉,是三不及外道。
又外道行其異學,雖不當理,各習師法,無有覆藏。今出家人啖食魚肉,於所親者,乃自和光;於所疏者,則有隱避。如是為行四不及外道。
 
又外道各宗所執,各重其法,乃自高聲大唱云:「不如我道真!」於諸異人無所忌憚。今出家人,或復年時已長,或復素為物宗,啖食魚肉,極自艱難。或避弟子,或避同學,或避白衣,或避寺官。懷挾邪志,崎嶇覆藏,然後方得一過啖食。如此為行五不及外道。
 
又復外道直情逕行,能長己徒眾惡,不能長異部惡。今出家人啖食魚肉,或為白衣弟子之所聞見。內無慚愧,方飾邪說,云:「佛教為法,本存遠因。在於即日,未皆悉斷。以錢買肉,非己自殺,此亦非嫌。」白衣愚痴,聞是僧說,謂真實語,便複信受。自行不善,增廣諸惡,是則六不及外道。
 
又外道雖復非法說法、法說非法,各信經書,死不違背。今出家人啖食魚肉,或云:「肉非己殺,猶自得啖;以錢買肉,亦復非嫌。」如是說者,是事不然。《涅槃經》云:「一切肉悉斷,及自死者。」自死者猶斷,何況不自死者?《楞伽經》云:「為利殺眾生,以財網諸肉,二業俱不善,死墮叫呼獄。」何謂以財網肉?陸設罝罘,水設網罟,此是以網網肉;若於屠殺人間,以錢買肉,此是以財網肉。若令此人不以財網肉者。習惡律儀、捕害眾生此人為當專自供口,亦復別有所擬?若別有所擬,向食肉者豈無殺分?何得雲「我不殺生」?此是灼然違背經文,是七不及外道。
 
又復外道同其法者和合,異其法者苦治,令行禁止,莫不率從。今出家人,或為師長,或為寺官,自開酒禁,啖食魚肉,不復能得施其教戒。才欲發言,他即譏刺云:「師向亦爾,寺官亦爾。」心懷內熱,默然低頭,面赤汗出,不復得言。身既有瑕,不能伏物,便復摩何,直爾止住。所以在寺者乖違,受道者放逸,此是八不及外道。
 
又外道受人施與如己法。受烏戒人,受烏戒施。受鹿戒人,受鹿戒施。烏戒人終不覆戒,受鹿戒施。鹿戒人終不覆戒,受烏戒施。今出家人云:「我能精進,我能苦行。」一時覆相,誑諸白衣。出即飲酒,開眾惡門;入即啖肉,集眾苦本。此是九不及外道。
 
又外道雖復顛倒,無如是眾事。酒者是何臭氣?水谷失其正性,成此彆氣。眾生以罪業因緣故,受此惡觸。此非正真道法,亦非甘露上味,云何出家僧尼猶生耽嗜?僧尼授白衣五戒,令不飲酒、令不妄語。云何翻自飲酒,違負約誓?七眾戒、八戒齋、五篇七聚長短律儀,於何科中而出此文?其餘眾僧,故復可可,至學律者,彌不宜爾。且開放逸門,集眾惡本。若白衣人,甘此狂藥,出家人猶當訶止云:「某甲,汝就我受五戒,不應如是。」若非受戒者,亦應云:「檀越,酒是惡本,酒是魔事,檀越今日幸可不飲。」云何出家人而應自飲?尼羅浮陀地獄,身如段肉,無有識知。此是何人?皆飲酒者。出家僧尼,豈可不深信經教,自棄正法,行於邪道,長眾惡根,造地獄苦,習行如此,豈不內愧?猶服如來衣,受人信施,居處塔寺,仰對尊像。若飲酒食肉,如是等事,出家之人,不及居家。何故如是?在家人雖飲酒啖肉,無犯戒罪。此一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雖復飲酒啖肉,各有丘窟,終不以此仰觸尊像。此是二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雖復飲酒啖肉,終不吐泄寺舍。此是三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雖復飲酒啖肉,無有譏嫌。出家人若飲酒啖肉,使人輕賤佛法。此是四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雖復飲酒啖肉,門行井灶,各安其鬼。出家人若飲酒啖肉,臭氣薰蒸,一切善神皆悉遠離,一切眾魔皆悉歡喜。此是五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雖復飲酒啖肉,自破財產,不破他財。出家人飲酒啖肉,自破善法,破他福田。是則六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雖復飲酒啖肉,皆是自力所辦。出家人若飲酒啖肉,皆他信施。是則七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雖復飲酒啖肉,是常業,更非異事。出家人若飲酒啖肉,眾魔外道各得其便。是則八不及居家人。
 
在家人雖復如此飲酒啖肉,猶故不失世業。大耽昏者,此則不得。出家人若飲酒啖肉,若多若少,皆斷佛種。是則九不及居家人。
 
不及外道,不及居家,略出所以,各有九事。欲論過患,條流甚多,可以例推,不復具言。
 
今日大德僧尼、今日義學僧尼、今日寺官,宜自警戒,嚴淨徒眾。若其懈怠,不遵佛教,猶是梁國編戶一民,弟子今日力能治制。若猶不依佛法,是諸僧官宜依法問。京師頃年講《大涅槃經》,法輪相續,便是不斷,至於聽受,動有千計。今日重令法雲法師,為諸僧尼講《四相品》四中少分。諸僧尼常聽《涅槃經》,為當曾聞此說,為當不聞?若已曾聞,不應違背。若未曾聞,今宜憶持。
 
佛經中究竟說斷一切肉,乃至自死者亦不許食,何況非自死者?諸僧尼出家,名佛弟子,云何今日不從師教?經言:「食肉者斷大慈種。」何謂斷大慈種?凡大慈者,皆令一切眾生同得安樂。若食肉者,一切眾生皆為怨對,同不安樂。若食肉者,是遠離聲聞法。若食肉者,是遠離辟支佛法。若食肉者,是遠離菩薩法。若食肉者,是遠離菩提道。若食肉者,是遠離佛果。若食肉者,是遠離大涅槃。若食肉者,障生六欲天,何況涅槃果。若食肉者,是障四禪法。
 
若食肉者,是障四空法。若食肉者,是障戒法。若食肉者,是障定法。若食肉者,是障慧法。若食肉者,是障信根。若食肉者,是障進根。若食肉者,是障念根。若食肉者,是障定根。若食肉者,是障慧根。舉要為言,障三十七道品。若食肉者,是障四真諦。若食肉者,是障十二因緣。若食肉者,是障六波羅蜜。若食肉者,是障四弘誓願。若食肉者,是障四攝法。若食肉者,是障四無量心。若食肉者,是障四無礙智。若食肉者,是障三三昧。若食肉者,是障八解脫。若食肉者,是障九次第定。若食肉者,是障六神通。若食肉者,是障百八三昧。若食肉者,是障一切三昧。若食肉者,是障海印三昧。若食肉者,是障首楞嚴三昧。若食肉者,是障金剛三昧。若食肉者,是障五眼。
 
若食肉者,是障十力。若食肉者,是障四無所畏。若食肉者,是障十八不共法。若食肉者,是障一切種智。若食肉者,是障無上菩提。何以故?若食肉者,障菩提心,無有菩薩法。以食肉故,障不能得初地。以食肉故,障不能得二地。乃至障不能得十地,以無菩薩法。無菩薩法故,無四無量心。無四無量心故,無有大慈大悲。以是因緣,佛子不續。所以經言「食肉者斷大慈種」。諸出家人雖復不能行大慈大悲究竟菩薩行,成就無上菩提,何為不能忍此臭腥,修聲聞、辟支佛道?鴟鴉嗜鼠,蝍蛆甘螮,以此而推,何可嗜著?至於豺、犬、野犴,皆知嗜肉。人最有知,勝諸眾生,近與此等同甘臭腥,豈直常懷殺心,斷大慈種,凡食肉者,自是可鄙。諸大德僧、諸解義者講《涅槃經》,何可不殷勤此句,令聽受者心得悟解?又有一種愚痴之人云:「我止啖魚,實不食肉。」亦應開示:此處不殊,水陸眾生,同名為肉。諸聽講者豈可不審諦受持,如說修行?
 
 
 
 
以上資料來自史料及整理非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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